招生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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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工业大学2009年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“下基层”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专升本科免试生招生章程
日期:2010-01-14 信息来源: 点击数:

学校性质:公办北京市属重点大学

学校名称:北京工业大学

校东区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;邮政编码:100124;联系电话:67392806

学校隶属:北京市教育委员会

办学层次:本、专科

学校邮箱:wangjt@bjut.edu.cn

学校网址:http://jxjy.bjut.edu.cn

一、报名条件

1.考生必须是经高考入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生。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和其他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毕业生。

2.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后服义务兵役,目前已退役人员。

3.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后,参加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、“三支一扶”(支教、支农、支医和扶贫)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。

二、招生信息

1.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学习形式。其中业余学习为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周六日全天业余时间相结合。授课方式为面授。

2.我校2009年招生计划255人,学制为2.5年。

三、报名办法

1.报名时间:2010年1月8日至1月12日

2.报名地点: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第二教学楼104室

3.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,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、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证书以及其它相关证件:

(1)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持“退役证”;

(2) 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人员持省级组织部门颁发的“期满考核合格证书”;

(3)“三支一扶”人员持省级人事部门颁发的“期满考核合格证书”;

(4)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人员,持省级团委颁发的“期满考核合格证书”;

(5)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人员,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“期满考核合格证书”。

(6)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www.chsi.com.cn)下载打印本人专科毕业电子注册备案表。

上述证件、证书须交验原件和复印件,原件验证后退还本人。

四、录取原则

1.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导下,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。

2.按照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。我校对考生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,按学校招生计划、考生报考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3.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,我校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未被录取的由考试院成招办调剂录取。

4.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和考试院网站上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为2010年1月13至1月17日,公示期满,合格考生将免试入学。

五、收费标准

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,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,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。业余理工类2880元/年,最后半年1440元/年;业余经济管理类2436元/年,最后半年1218元/年。

六、新生复查

新生入学后,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,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者,无论何时发现,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报相关机构备案。

七、招生监督部门

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室、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。

八、章程中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2009年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发布《2009年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“下基层”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专科升本科教育招生办法》的通知工作文件为准。

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2010年1月5日


校本部:朝阳区平乐园100号

花园村校区: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5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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