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顺利完成2011年7月毕业证照片的采集工作,现对毕业生毕业证采相工作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具体照相时间和地点: 东区(校本部)2010年11月13日(周六),具体时间见《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》。东区照相地点:朝阳区平乐园100号知新园二层报告厅。西区照相时间和地点:2010年11月14日(周日),具体时间见《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》,地点在继续教育学院西区(海淀区)四层报告厅。
1、此次学生个人信息采集(照相)是教委指定图片社来校采集信息,过时不候;采相后的照片用于毕业资审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国家教委毕业生库。未参加采相者将不能按时毕业,责任后果自负。
2、要求学生必须着装整齐----不得穿奇装异服、不得戴耳环、不得戴过于夸张的饰物;
4、学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并带15元信息采集费,照相当日交图片社(学生一定带零钱)
1、学生先在班主任处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,然后领取本人《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》。
2、持《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》到采相处刷卡(用二代身份证刷)交费15元、照相。
2、照相当日班主任必须到现场组织本班学生有序采照。
若错过本次图像采集的机会,学院将不再安排时间到校采集2011年7月毕业证的照片,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。对错过本次采集机会的学生,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费到图片社补拍。